第41章 番外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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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《半途》作者:莫行遠
第0天
冬夜,星期五,晚上十點零一分。
我坐在客廳那張巨大的米色真皮沙發上,擡頭再次看了一眼對面電視墻旁邊的圓形掛鐘。
激烈行走的秒針滴滴答答地響個不停,我緊緊盯著它,不敢眨一下眼睛,生怕它會在某一刻忽然停下,那樣我保準會瘋掉。
心跳一下重過一下,聲嘶力竭地咆哮著,快要刺破我的耳膜。我想我看起來一定緊張地要死,不,準確地說,應該是愚蠢地要死。
我閉上眼睛,長長地吐出一口氣,在心裏勸自己要放松,一定要放松。當我覺得我的聽力稍微恢覆了一點兒,我睜開了眼睛,凝神聽著客廳裏任何可能的微小的動靜,然而奇怪的是,這下我什麽也聽不到了。
那麽……還好,剛剛應該只是出現了幻聽,我安慰自己。
虎口處莫名有點兒僵硬有點兒疼,低頭看去,我的手上不知道什麽時候沾滿了紅色的液體,濕濕的,滑滑的。不僅如此,我的右手還握著半截破碎的綠色的玻璃瓶,層次不齊的裂口上凝聚著一滴又一滴紅色的液體,顫抖著,幾乎搖搖欲墜,就是不肯落下。
風穿堂而過,在這個寒冷的夜晚,我居然一點也不覺得冷,只是亢奮,毫無道理地亢奮。
突然,一股子甜腥味兒沖進鼻腔和咽喉,讓人作嘔。我不由怔怔地看了看自己的雙手,這才發現,原來我的雙手布滿的是鮮血,我想弄掉它,可我不敢動。
嘴唇有點幹,我忍不住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唇,卻硬生生停下了動作,因為嘴唇上的味道實在太奇怪了,簡直叫人想吐!
當然,我不能真地吐出來,不能讓亂糟糟的沙發變得更加不堪入目,只好做點什麽別的轉移註意力,於是我開始打量眼前這個裝飾走簡約現代風的寬大的客廳。
如果此時此刻有一臺攝像機對著我,我想鏡頭裏的女人的目光一定是驚慌的,她的眼睛不安地四處張望,卻唯獨不敢看向右邊的沙發。
呵,她當然不敢,因為那裏躺著一個女人的身體,鏡頭再往前一點,會看到這個短發女人圓睜的雙眼,那裏面沒有一點兒神采,她的嘴巴微張,青色的臉頰上布滿了紅色,像一具屍體。
我摸了摸自己的臉,果然也是紅色的。
鏡頭再往右移一點兒,噢,短發女人的脖子簡直不忍直視,它血跡斑斑,血肉模糊,看得人想尖叫,鏡頭晃了晃,不知道是想表達震驚還是恐懼,不過它還是很盡責地給她來了一個全身的近距離的描寫,從她僵硬的身體和毫不起伏的胸口可以判斷,她的確是一具屍體。
“誰殺了她?”
我喃喃自語:是我。
盡管我不願意承認,可是事實擺在那裏,於湘的屍體就躺在離我不到十公分距離的地方。這個房子裏今晚除了我跟她,再也沒有別的人,而十分鐘之前她還一邊醉醺醺地喝著酒,一邊咯咯地笑著說:我很愛他,但是他更愛我。
我手上握著的,不是殺人工具,又是什麽呢?
我沒法說服自己不是殺人兇手,那麽十分鐘之前,她做了什麽,我又做了什麽?
我不知道,因為我好像得了短暫性失憶癥,對於那段記憶,我什麽也想不起來,努力搜尋,只能在腦袋裏看到一大片漫無邊際的白。
我十分沮喪,不得不放棄回憶,該死的,心跳又加快了,我覺得自己整個人都要燒起來了,我必須得去洗個冷水臉,不然腦袋得爆掉。
我輕輕地放下攥在手裏的半截酒瓶,踮起腳,跳過羊毛地毯上那一大灘說不出顏色的汙跡,留意著不讓鞋沾上。
我家的地板是米白色的,我一邊走一邊觀察腳下,走過的地方幹幹凈凈的,看來我的鞋子上不會留下證據。
“何玫,我喜歡你腳上的這雙鞋。”於湘曾經靠在我肩上,懶洋洋地笑。
“你要是喜歡,我可以送給你。”天知道這雙高跟鞋磨得我的腳都要廢了。
於湘搖搖頭:“穿在我腳上,我擔心鞋子會裂開,”她自嘲一笑,“而且我的肥豬蹄根本塞不進去呀,這鞋只適合你這樣的公主穿。”
你應該集中註意力,別去回憶任何東西,有個聲音對我說,打斷了我。可我能做什麽呢?我完全無計可施啊,誰能告訴我殺了人以後該怎麽做?
我走進洗手間,鏡子裏的女人臉色通紅,嘴唇卻是慘白的。我沒再看下去,打開水龍頭,仔仔細細地洗臉,直到鏡子裏的女人臉上重新變得白凈光潔,才開始清洗我的手心,再然後是手背,最後是指甲縫,我洗了一遍又一遍,生怕漏過任何一個地方。
何玫,你能不能聰明一點兒?現在是洗臉的時候嗎?你得把屍體藏起來,然後毀滅證據,收拾幹凈客廳,讓一切覆歸原樣!
另一道聲音在我耳邊這樣吼著,我猛地清醒過來,對啊,讓一切恢覆原樣才是眼下唯一該做的。
真是個笨蛋,我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,之後擦幹雙手,回到客廳。
首先,我需要一個完全封閉的環境來毀屍滅跡。好在院子的大鐵門早就關上了,天這麽黑,應該沒有人能從門縫裏看到客廳裏發生了什麽,除非他有勇氣跳上嵌滿了玻璃碎渣的院墻。
別墅的門卻是開著的,陰森森的,像一個黑洞。
我想也不想地趕緊關上推拉門,落了鎖,把窗簾也拉地嚴嚴實實。
下一步該做什麽呢?是先處理屍體呢,還是先收拾客廳?我還是不敢回頭去看於湘,畢竟那是一具屍體,我哪有那個膽量去看。
想到這裏,我頓時渾身汗毛直豎,因為我猛然意識到,餐廳面向客廳的那扇窗戶沒有關!
我快步走進餐廳,伸手就要去關窗子,但不知道為什麽,窗子竟然卡著不動,怎麽掰都紋絲不動。手心冷汗直冒,不一會兒就浸濕了窗玻璃,留下一串串手指印,手不停地打滑。
如果此時剛好有人從屋後走過,肯定會看到客廳裏的場景,他會尖叫,然後掏出手機報警,警笛聲響起,我插翅難飛。
我近乎機械地去推窗戶,一邊警惕地註意窗外的動靜。
外面靜悄悄的,沒有一點兒聲音,如果換作昨晚,我一定會很享受這份寂靜,因為我是一個特別容易失眠的人,但是我又強迫自己一定要在晚上十點之前上床,一到十點,必須閉上眼睛,哪怕我無法入睡,至少我可以說服自己,我沒有熬夜,那麽我就不用在面對不想面對的人時因為神經疼痛而抓狂。
我喜歡安靜。
我需要安靜,好在家裏條件不錯,老爸老媽又極度寵愛我,所以在我決定搬出來一個人住的時候,果斷掏錢給我買了郊區這棟小別墅,盡管不用忍受頭頂的腳步聲和物件仿佛落到頭蓋骨上的聲音,我仍然很難睡得著,尤其這幾天,因為兩個男人的事,我幾乎徹夜難眠。
我咬緊牙關,使出渾身力氣,謝天謝地,終於推動了窗戶,“哢噠”一聲,窗戶鎖上了,我等不及地拉上了窗簾。
神奇的是,這一瞬,我的頭腦十分清醒,它不停地提醒我,要先把屍體藏好。
該面對的總要面對,可是我竟然會殺人!要知道我是一個在外人眼中非常優秀的女人,為什麽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?而且殺死的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?
我沒有答案,現在也不是計較答案的時候,我必須得在天亮以前收拾好這個爛攤子,然後假裝什麽也沒發生過,繼續我那光鮮亮麗的生活。
我找來口罩戴好,又從二樓臥室翻出不知道什麽時候買來的皮膠手套,冰冷的觸感讓我禁不住打了一個寒顫。
何玫,你會沒事的,我反覆在心底默念這句話,接著把客廳的燈全部打開,關掉於湘的手機,開始清理現場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這個番外其實跟正文沒什麽關系,是我在寫完周遠行的故事之後,想到的另一個小故事。後來想想,既然周遠行是一個作家,那麽就該有作品才對呀,於是我就把這個小故事送給他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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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天
冬夜,星期五,晚上十點零一分。
我坐在客廳那張巨大的米色真皮沙發上,擡頭再次看了一眼對面電視墻旁邊的圓形掛鐘。
激烈行走的秒針滴滴答答地響個不停,我緊緊盯著它,不敢眨一下眼睛,生怕它會在某一刻忽然停下,那樣我保準會瘋掉。
心跳一下重過一下,聲嘶力竭地咆哮著,快要刺破我的耳膜。我想我看起來一定緊張地要死,不,準確地說,應該是愚蠢地要死。
我閉上眼睛,長長地吐出一口氣,在心裏勸自己要放松,一定要放松。當我覺得我的聽力稍微恢覆了一點兒,我睜開了眼睛,凝神聽著客廳裏任何可能的微小的動靜,然而奇怪的是,這下我什麽也聽不到了。
那麽……還好,剛剛應該只是出現了幻聽,我安慰自己。
虎口處莫名有點兒僵硬有點兒疼,低頭看去,我的手上不知道什麽時候沾滿了紅色的液體,濕濕的,滑滑的。不僅如此,我的右手還握著半截破碎的綠色的玻璃瓶,層次不齊的裂口上凝聚著一滴又一滴紅色的液體,顫抖著,幾乎搖搖欲墜,就是不肯落下。
風穿堂而過,在這個寒冷的夜晚,我居然一點也不覺得冷,只是亢奮,毫無道理地亢奮。
突然,一股子甜腥味兒沖進鼻腔和咽喉,讓人作嘔。我不由怔怔地看了看自己的雙手,這才發現,原來我的雙手布滿的是鮮血,我想弄掉它,可我不敢動。
嘴唇有點幹,我忍不住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唇,卻硬生生停下了動作,因為嘴唇上的味道實在太奇怪了,簡直叫人想吐!
當然,我不能真地吐出來,不能讓亂糟糟的沙發變得更加不堪入目,只好做點什麽別的轉移註意力,於是我開始打量眼前這個裝飾走簡約現代風的寬大的客廳。
如果此時此刻有一臺攝像機對著我,我想鏡頭裏的女人的目光一定是驚慌的,她的眼睛不安地四處張望,卻唯獨不敢看向右邊的沙發。
呵,她當然不敢,因為那裏躺著一個女人的身體,鏡頭再往前一點,會看到這個短發女人圓睜的雙眼,那裏面沒有一點兒神采,她的嘴巴微張,青色的臉頰上布滿了紅色,像一具屍體。
我摸了摸自己的臉,果然也是紅色的。
鏡頭再往右移一點兒,噢,短發女人的脖子簡直不忍直視,它血跡斑斑,血肉模糊,看得人想尖叫,鏡頭晃了晃,不知道是想表達震驚還是恐懼,不過它還是很盡責地給她來了一個全身的近距離的描寫,從她僵硬的身體和毫不起伏的胸口可以判斷,她的確是一具屍體。
“誰殺了她?”
我喃喃自語:是我。
盡管我不願意承認,可是事實擺在那裏,於湘的屍體就躺在離我不到十公分距離的地方。這個房子裏今晚除了我跟她,再也沒有別的人,而十分鐘之前她還一邊醉醺醺地喝著酒,一邊咯咯地笑著說:我很愛他,但是他更愛我。
我手上握著的,不是殺人工具,又是什麽呢?
我沒法說服自己不是殺人兇手,那麽十分鐘之前,她做了什麽,我又做了什麽?
我不知道,因為我好像得了短暫性失憶癥,對於那段記憶,我什麽也想不起來,努力搜尋,只能在腦袋裏看到一大片漫無邊際的白。
我十分沮喪,不得不放棄回憶,該死的,心跳又加快了,我覺得自己整個人都要燒起來了,我必須得去洗個冷水臉,不然腦袋得爆掉。
我輕輕地放下攥在手裏的半截酒瓶,踮起腳,跳過羊毛地毯上那一大灘說不出顏色的汙跡,留意著不讓鞋沾上。
我家的地板是米白色的,我一邊走一邊觀察腳下,走過的地方幹幹凈凈的,看來我的鞋子上不會留下證據。
“何玫,我喜歡你腳上的這雙鞋。”於湘曾經靠在我肩上,懶洋洋地笑。
“你要是喜歡,我可以送給你。”天知道這雙高跟鞋磨得我的腳都要廢了。
於湘搖搖頭:“穿在我腳上,我擔心鞋子會裂開,”她自嘲一笑,“而且我的肥豬蹄根本塞不進去呀,這鞋只適合你這樣的公主穿。”
你應該集中註意力,別去回憶任何東西,有個聲音對我說,打斷了我。可我能做什麽呢?我完全無計可施啊,誰能告訴我殺了人以後該怎麽做?
我走進洗手間,鏡子裏的女人臉色通紅,嘴唇卻是慘白的。我沒再看下去,打開水龍頭,仔仔細細地洗臉,直到鏡子裏的女人臉上重新變得白凈光潔,才開始清洗我的手心,再然後是手背,最後是指甲縫,我洗了一遍又一遍,生怕漏過任何一個地方。
何玫,你能不能聰明一點兒?現在是洗臉的時候嗎?你得把屍體藏起來,然後毀滅證據,收拾幹凈客廳,讓一切覆歸原樣!
另一道聲音在我耳邊這樣吼著,我猛地清醒過來,對啊,讓一切恢覆原樣才是眼下唯一該做的。
真是個笨蛋,我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,之後擦幹雙手,回到客廳。
首先,我需要一個完全封閉的環境來毀屍滅跡。好在院子的大鐵門早就關上了,天這麽黑,應該沒有人能從門縫裏看到客廳裏發生了什麽,除非他有勇氣跳上嵌滿了玻璃碎渣的院墻。
別墅的門卻是開著的,陰森森的,像一個黑洞。
我想也不想地趕緊關上推拉門,落了鎖,把窗簾也拉地嚴嚴實實。
下一步該做什麽呢?是先處理屍體呢,還是先收拾客廳?我還是不敢回頭去看於湘,畢竟那是一具屍體,我哪有那個膽量去看。
想到這裏,我頓時渾身汗毛直豎,因為我猛然意識到,餐廳面向客廳的那扇窗戶沒有關!
我快步走進餐廳,伸手就要去關窗子,但不知道為什麽,窗子竟然卡著不動,怎麽掰都紋絲不動。手心冷汗直冒,不一會兒就浸濕了窗玻璃,留下一串串手指印,手不停地打滑。
如果此時剛好有人從屋後走過,肯定會看到客廳裏的場景,他會尖叫,然後掏出手機報警,警笛聲響起,我插翅難飛。
我近乎機械地去推窗戶,一邊警惕地註意窗外的動靜。
外面靜悄悄的,沒有一點兒聲音,如果換作昨晚,我一定會很享受這份寂靜,因為我是一個特別容易失眠的人,但是我又強迫自己一定要在晚上十點之前上床,一到十點,必須閉上眼睛,哪怕我無法入睡,至少我可以說服自己,我沒有熬夜,那麽我就不用在面對不想面對的人時因為神經疼痛而抓狂。
我喜歡安靜。
我需要安靜,好在家裏條件不錯,老爸老媽又極度寵愛我,所以在我決定搬出來一個人住的時候,果斷掏錢給我買了郊區這棟小別墅,盡管不用忍受頭頂的腳步聲和物件仿佛落到頭蓋骨上的聲音,我仍然很難睡得著,尤其這幾天,因為兩個男人的事,我幾乎徹夜難眠。
我咬緊牙關,使出渾身力氣,謝天謝地,終於推動了窗戶,“哢噠”一聲,窗戶鎖上了,我等不及地拉上了窗簾。
神奇的是,這一瞬,我的頭腦十分清醒,它不停地提醒我,要先把屍體藏好。
該面對的總要面對,可是我竟然會殺人!要知道我是一個在外人眼中非常優秀的女人,為什麽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?而且殺死的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?
我沒有答案,現在也不是計較答案的時候,我必須得在天亮以前收拾好這個爛攤子,然後假裝什麽也沒發生過,繼續我那光鮮亮麗的生活。
我找來口罩戴好,又從二樓臥室翻出不知道什麽時候買來的皮膠手套,冰冷的觸感讓我禁不住打了一個寒顫。
何玫,你會沒事的,我反覆在心底默念這句話,接著把客廳的燈全部打開,關掉於湘的手機,開始清理現場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這個番外其實跟正文沒什麽關系,是我在寫完周遠行的故事之後,想到的另一個小故事。後來想想,既然周遠行是一個作家,那麽就該有作品才對呀,於是我就把這個小故事送給他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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